欠薪逃匿者拟追究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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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17:03 深圳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12月28日表示,中国政府将研究在刑法等相关法律中,增加对欠薪逃匿等严重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 何鲁丽建议国务院在2006年开展一次劳动合同实施情况检查,用3年时间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严厉查处拒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的用人单位,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完善社保制度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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