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区域共管试点工作方案》近日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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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17:03 深圳晚报 | |||||||||
东门华强北将成为化妆品区域共管试点 《化妆品区域共管试点工作方案》近日出台 本报记者陈靓实习生张索清通讯员周卓荣报道记者昨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化妆品区域共管试点工作方案》近日出台,该局稽查大队将与东门(华强北)商业街
据了解,市食药监局稽查大队与东门(华强北)商业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就共管区域内化妆品经营行为制定了《化妆品区域共管试点工作方案》。按照该方案,稽查大队制定了整合政府资源,充分发挥政府监管的职能作用,建立“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长效监管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建立区域共管试点的化妆品监管新策略,新策略将对区域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含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美容美发企业)进行监督。稽查大队负责人介绍说,根据这个方案,稽查大队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共管区域内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记者从方案中还了解到,稽查大队和管委会及各物业公司将联合设立联络员和联席会议两大制度。稽查大队、管委会将分别选派两名工作人员、各物业管理公司选派职员组成联络员小组,各单位的联络员在日常监管工作经常保持联系,形成阶梯报告模式。如各物业管理公司联络员发现违法行为须及时向管委会联络员报告,再由管委会联络员向市食药监局联络员报告,每月不少于2次沟通联系互通信息,每两个月组织一次联络员会谈工作情况,研究监管工作思路,以及通报违法企业。同时,建立化妆品区域共管联席会议制度。该制度将有利于全面掌握区域化妆品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区域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区域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合法守法生产经营,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有关问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全面推进区域共管工作的开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