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发布通知个税申报四注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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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0:14 新晚报 | |||||||||
新华社北京电(记者 陈二厚)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就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后扩大纳税人自行申报范围问题,提示纳税人注意四大事项。 一是纳税人从2006年1月1日起,当年取得所得12万元以上的,应认真记录各项收入信息,按规定于次年3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年度全部所得。二是纳税人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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