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小学将执行办学条件新标准每班不超40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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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0:25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杜丁) 从明年3月1日起,本市中小学将执行新的办学条件标准。其中,初中和小学每班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40人,高中不超45人。 昨天记者从市教委了解到,此办学新标准是由市教委、市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原来的《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在学校设置上,新标准规定,设置学校应当依据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新建学校应首先注重安全因素,选址不应设在近污染源处、地震断裂带、山丘滑坡段、悬崖旁、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高压线缆、易燃易爆市政管线和市政道路等不应穿过校园; 学校的设置应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楼及公安看守所等。 在体育运动设施上规定,室外运动场:24班以下的学校应设不低于200米的环形跑道及60米(小学)、100米(中学)直跑道的田径场;25班以上的学校应设不低于300米(高中400米)的环形跑道及100米直跑道的田径场;篮球场和排球场的总量以每5个班1个场地的标准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