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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业经营 广西9家金融机构合签“三大公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1:03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熊红明)12月29日,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分行、广西区邮政储汇局等广西银行业协会的9家会员机构在《广西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广西银行业自律公约》和《广西银行业维权公约》上郑重签字。“三大公约”的签署,表达了广西银行业对提高服务水平、规范行业经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一致决心。

  无论大小客户 都要一视同仁

  “三大公约”中的《广西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要求各银行在提供服务时,要按照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快捷准确,把差错率降到最低,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其中规定,无论客户大小、业务多少,银行都要一视同仁,保证客户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银行须保证各营业网点适当、合理地安排营业窗口和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客户等候时间,切实解决客户排长队的问题。此外,银行还应按规定对ATM、CDM、金融自助服务通等自助设备配备专管人员,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对客户使用这些设备时出现的问题要积极解决。

  遵守商业道德 不搞恶性竞争

  《广西银行业自律公约》则规定银行应该遵守商业道德,不得以诋毁行业内其他单位的商业声誉、泄露其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各银行也不得利用政府行政资源干预或影响市场竞争,不得不计成本地相互争揽客户,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此外,《广西银行业自律公约》还要求各银行须及时、准确、充分地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真实反映利润及不良资产等状况;在推出新业务、新产品时,银行还应在产品推广的同时,强化信息披露,及时向客户和投资者提示相关风险。

  对待“害群之马” 实施同业制裁

  为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进一步制止和纠正各种损害银行业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广西银行业维权公约》要求银行业机构要建立信息沟通与情况通报制度,通过日常信息交流、召开专题协调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促进行业信息共享。此外,广西银行业还要建立行业联合维权工作制度,协调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对损害银行业权益的单位实行联合维权措施,对不履行相关义务损害银行业权益行为的,要实施同业制裁。对被同业制裁的损害银行业权益责任人中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还要通过媒体公开披露,或向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反映和投诉。

  编辑:韦怡 作者:熊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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