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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院女生停尸9年获赔2.4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1:49 现代快报

  据《竞报》报道中央美院女生仇映红离奇死亡停尸9年,家属状告3家医疗机构一案历时两年半终于有了一审判决。昨天,北京市急救中心、中国医学基金会海淀皇苑医院(现为天昱医院)被北京西城区法院裁定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一审判决赔偿仇映红父亲误工费、停尸费等共计2.4万元。被告之一的北京空军总医院在此事件中则不负有责任。

  1996年9月9日凌晨,中央美院的毕业生仇映红在与男友苏清福的同居住所中敌敌畏
中毒。苏清福先将仇映红送到空军总医院抢救,后来又由北京市急救中心转送至皇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仇某的父母认为抢救女儿的3家医院存在过错,停尸9年并把曾经参与抢救的空军总医院、北京市急救中心和北京天昱医院(原皇苑医院)告到法院。

  昨晚,记者电话采访了原告仇映红父亲仇德润。仇父称律师出差了,要等律师回来研究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对于判决仇父表示了极大的不满,他说“不是钱赔少了,即使赔我所要求的86万我也不满意!我要的是一个事实的真相。”仇父称,空军总医院在仇映红转院的过程中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为危重病人是不能转院的。仇父还称女儿转院时,医院一度中断诊治任其死亡,应负有重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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