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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死难矿工是盗矿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1:53 新文化报

  《黑煤窑冒顶 矿主不报告逃了》续

  新闻回放:23日23时许,位于白山、通化交界处的道清二斜一非法小煤窑发生冒顶事故,两名矿工被埋井下,矿主出逃。白山、通化两地联合组成抢险指挥部,并对在逃矿主郑晓伟实施抓捕。25日,深埋井下的两名矿工尸体被找到,事发小煤窑于26日上午被国土资源局和公安局炸毁。

  本报白山讯(记者 娄志广 卢红) 昨日,记者从五道江镇处理善后工作的负责人处了解到,经调查,两名死者与矿主是转包关系,即盗矿者。根据法律规定,政府不会对两名死者进行赔偿,但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可向两名死者的家属支付几千元的丧葬费用。

  通化市五道江镇的一位负责人称,事发煤矿地处通化、白山边界,以前该煤矿隶属于道清矿,归白山辖属,1997年两地区域划分时,这个矿被划分到通化市五道江镇,但五道江镇实际并未对其管辖,而是一直由白山市国土资源部门管理。根据初步调查,矿主郑晓伟已把该黑煤窑承包给两名死者,得到利润后大家分成,即两死者是黑煤窑的“二老板”。

  两名矿工遗体找到的次日,死者家属向事故处理部门提出索赔20万元的要求。白山市国土资源部门答复:对死难矿工最低赔偿20万元的规定是针对合法矿发生矿难的人员,盗矿者发生不幸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死者家属一定要拿到抚恤金,待郑晓伟被抓后,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获得赔偿。

  国土资源局一位负责人说,盗矿者如果所盗矿物超过了5吨,就够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不够5吨,也将受到公安机关的治安处罚。“此次事故中,两名矿工遇难,如果没有死,国土部门将追究其盗矿责任。”

  (新闻编辑:曲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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