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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砸电话亭竟称锻炼身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1:59 新文化报

  本报吉林讯(记者 碧霄 通讯员 张伟宏) 在吉林市打工的王某为“锻炼”身体,竟连续砸坏5个公用电话亭和4个射灯。近日,因故意毁坏财物罪,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41岁的王某家住舒兰市七里乡某村,今年来到吉林市打工。8月15日5时,天还没亮,王某一个人出来散步,一路上看到的都是晨练的人。

  在走到船营区大东门广场某商场附近时,王某也想锻炼一下,找了半天没发现健身器材,附近只有几个公用电话亭。见附近没人,王某走到一个电话亭前,连续踹了几脚以后,又觉得不过瘾,便从附近找来砖头,一口气把附近的5个电话亭都给砸了。砸完电话亭后,王某又发现了一段钢筋,于是他拿着钢筋,把附近某商场设在地上的4个射灯都捣碎了。

  王某砸电话亭的声音引起了附近商场保安的注意,保安陈某等4人出来一看,发现王某正在砸射灯,将其当场抓获。对于砸电话亭和射灯的原因,王某自称是“闲的没事,锻炼一下”。

  近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无故毁坏公共财物,累计造成4240元的损失,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新闻编辑:曲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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