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药董事长受贿26万元判了3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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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3:08 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广州12月29日电】(记者陈捷生)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蔡志祥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受贿共计26万余元人民币。广州市中院近日一审判决蔡志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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