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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出纳挪用177万购时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3:16 新京报

  所购高档服装近两千件,高档化妆品不计其数

  新华社贵阳12月29日电(记者何云江)贵阳一公司女出纳员毛宇为购买高档时装和化妆用品,在4年时间内挪用公款达177万多元。贵阳市南明区法院日前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毛宇有期徒刑9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毛宇现年32岁,捕前系贵州天昊电力器材制造公司出纳员。从2001年至案发的4年内,被告人毛宇先后32次私自填写现金支票,挪用公款的数额高达177.3万元。这些赃款全部被她用于购买高档服装、饰品、化妆品等。经查,毛宇除担任公司出纳外,还保管着财务专用章、转账支票,而且大多数时间法人印章也在她手里。直到2005年4月,上级单位带着会计师来查账,毛宇突然失踪,这桩作案长达数年的职务侵占案才浮出水面。其间,单位公款便成了她自家的“小金库”,想用多少就拿多少。在初次“下水”作案以后,毛宇开始频繁穿梭于贵阳市各大品牌名店,购买时装等物。据办案人员查证,其所购高档服装多达1925件、鞋子31双、帽子28顶,高档化妆品更是不计其数。

  2005年5月,失踪11天的毛宇在朋友陪同下向警方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毛宇利用工作之便,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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