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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规定发生重大恶性案件领导要引咎辞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3:3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2月29日讯 (记者宋姝辉) 今天下午召开的全市严打整治工作会议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深入开展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多发性犯罪和“黄赌毒”为重点的严打整治工作,明确提出对因工作不力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当地主管职能部门的领导应当引咎辞职。

  会议传达了全省严打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当前全市社会治安形势。会议指出,这次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的严打整治工作,是根据张高丽同志的指示精神,针对近段时间内一
些地方连续发生严重治安问题的严峻形势,及时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次严打整治重点是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多发性犯罪案件、“黄赌毒”案件三类案件。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从现在起,对没有恪尽职守、工作不到位,出问题、出乱子的地方、部门和个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决和严肃地追究责任,进行处理;对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恶性案件的地方,对出现造成重大恶劣影响问题的地方,要坚决实施一票否决权,对该追究不追究、造成问题继续发生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要追究失职、失察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当地主管职能部门的领导应当引咎辞职。

  市委副书记雷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家政,市法院院长李静,市检察院检察长丁瑞云,市公安局局长孟富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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