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规定发生重大恶性案件领导要引咎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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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3:30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12月29日讯 (记者宋姝辉) 今天下午召开的全市严打整治工作会议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深入开展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多发性犯罪和“黄赌毒”为重点的严打整治工作,明确提出对因工作不力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当地主管职能部门的领导应当引咎辞职。 会议传达了全省严打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当前全市社会治安形势。会议指出,这次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的严打整治工作,是根据张高丽同志的指示精神,针对近段时间内一
市委副书记雷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家政,市法院院长李静,市检察院检察长丁瑞云,市公安局局长孟富强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