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出积蓄5万元老太后悔想要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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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3:54 重庆晚报 | |||||||||
因为与儿女闹别扭,78岁的汤奶奶一赌气把自己的全部积蓄5万多元钱物捐赠给了慈善部门,但两个月后,她后悔了。“因为捐款一事本就让儿女反对,如果我不能将钱要回来,儿女今后就不理我了!”汤奶奶老泪纵横。 汤奶奶说,今年10月10日,她把自己的金项链、金手镯等重达28.63克的金首饰、还有5万元现金一起捐给了市慈善总会,这些都是自己退休后给别人做保姆时攒下来的。
对于汤奶奶的说法,汤奶奶的大儿子和小女儿说,老太太从来没有给人做过保姆,这5万元钱是他们做儿女的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孝顺给她的,因此这笔捐款是他们儿女的,老人捐赠之前没有经过他们的同意。“既然她把我们给的钱全都捐出去,那以后我们不会再给她一分钱,包括生病。”小女儿说,如果钱能要回来,他们兄妹几个都不会要,用来给老母亲养老防病。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仇海军律师表示,汤老太太向慈善总会的捐款是无法退回的。《合同法》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所以汤老太太捐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其儿女无权干涉。特别要强调的是,也不能因为汤老太太捐出了全部积蓄而免除其子女的赡养义务。 据现代快报今日消息 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