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查处烟花爆竹案件11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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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4:32 重庆晨报 | |||||||||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缴获非法烟花爆竹2882件,5人被行政拘留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市加大烟花爆竹管理执法监管力度,截至12月27日,共查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11起,缴获非法烟花爆竹2882件。
行政拘留5人 据了解,从市政府召开贯彻《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加强巡逻防控,加大了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的11起案件涉案总金额40万余元,已有5人被行政拘留。同时,有关部门向举报人发放了举报奖金1.8万元。 目前,所有缴获的非法烟花爆竹已移交市供销合作总社封存,将适时予以销毁。 典型案例回放 12月12日,市供销合作总社接群众举报后会同警方,在北碚区静观镇五斗小学内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125件。 12月25日凌晨,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群众举报后,组织执法力量,检查巴南区界石地区一可疑车辆,查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500件。 12月27日凌晨,江北区警方在石马河重庆肥皂厂区外巡查发现一可疑车辆,查获价值两万余元的鞭炮130件、三无劣质鞭炮80件。(本报记者) 11烟花爆竹抽样合格率仅一成 本报讯(记者吴华东)烟花爆竹抽样合格率仅为12.8%,市质监局昨天公布了第4季度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据介绍,市质监局第4季度对我市部分烟花爆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我市17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39批次产品,合格5批次,抽样合格率仅为12.8%。 主要问题表现在:第一,全部抽检批次数66.7%%的产品使用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氯酸盐药物;第二,28.2%%的抽检产品存在引燃时间问题。引燃时间过短会导致消费者在点燃烟花爆竹后来不及撤离出安全距离;第三,抽检批次数23.1%%的产品,涉及单个产品最大装药量或单个产品装药量超过允许重量偏差的问题。产品装药量过多,会导致产品爆炸威力过大,造成伤害;第四,全部抽检批次数17.9%%的产品涉及产品内包装标志不合格问题。产品内包装标志主要指安全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该项目不合格,容易导致消费者不能正确使用产品,从而造成伤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