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条例自明年起被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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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4:33 重庆晨报 | |||||||||
9亿中国农民彻底告别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民承受的不平等待遇被破除 据新华社29日电“赞成162票;反对0票;弃权1票。”“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29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决定,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
这意味着9亿中国农民从明年第一天开始,将依法彻底告别延续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不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废止农业税条例、取消农业税后,并不意味着农民不再交税。“如果农民经商、开办企业,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税种,这有利于城乡税制的统一。” 九亿中国农民彻底告别了缴纳农业税,这是中国农业发展与世界惯例接轨的标志性事件。“农业税废止的意义,不只在于农民负担的绝对数量下降了多少,而在于它破除了农民长期承受的不平等待遇。”国家信息中心学者徐宏源说,“这势必会对城乡统筹发展起到助推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