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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后开办“新政”落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7:38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2月29日讯(记者李冉通讯员商鹏葛福庆)近日济南市政府出台了新的户口政策,受到广大群众的关注。记者今日从济南市公安局获悉,户政管理部门已经明确了办理各类户口的具体程序和手续,对群众提出落户申请凡符合《暂行办法》规定且手续齐全的,将于2006年元旦过后开始受理。

  购房、纳税、引进类人员

  申请人可直接向购房地或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提出申请,其中持《山东省外来人才聘用证人员》可直接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请;对亲属投靠类落户人员,由在济一方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外地生源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

  经毕业生主管部门正式派遣到济南市就业,已办理接收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凡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聘用期满3年,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聘用期满5年,可凭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落户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单位接收证明、在济居住证明信、劳动合同及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等相关材料,直接到市公安局申报办理落户。对聘用期未达规定期限的,根据鲁公通[2004]179号文件规定,由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暂不具备落户条件证明,毕业生持该证明、《迁移证》、毕业证到迁出地派出所更改“迁往地址”后,回原籍或父母处落户,待符合规定年限后,再凭上述手续办理迁济落户。

  为便于群众了解有关政策和手续,群众可于近日拨打济南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开通的公开电话进行咨询:济南市公安局:87936626或85082356;历下公安分局:86991253;市中公安分局:85083641;槐荫公安分局:85083258;天桥公安分局:85952781;历城公安分局:88914345;高新开发区公安分局:8887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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