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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申购经济适用房 照顾困难保障急需定向销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7:39 大众网

  齐鲁晚报临沂12月29日讯(马峰记者刘国林)临沂市房产管理局今天下发了《临沂市城区经济适用房销售管理办法》。从12月30日开始,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填报申请材料。

  此次经济适用房将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审批制度,按照顾困难、保障急需、定向销售的原则,定向销售给中低偏下收入的家庭,并优先销售给其中的无房户、危房户、拆
迁户。

  据了解,凡具有临沂市城市现状建城区内常住户口的居民(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5平方米,属房改房的需按原价扣除折旧后退回原产权单位;上年度家庭可支配收入低于2.3万元。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临沂市经济适用房主管部门将根据住房面积的大小,按不低于基准房价的50%确定预交房款数额,申请人持预交房款的通知书到临沂市经济适用房主管部门办理预交房款手续。

  据临沂市房产局的有关领导介绍,从12月30日开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到临沂市经济适用房主管部门领取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或者从临沂市房产政务网上下载,由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居委、社区核实,其中夫妻一方为区属单位、居委、社区居民的,报区经济适用房主管部门初审合格的,再报市经济适用房主管部门公示审批,并附带身份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居委、社区开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情况证明。对符合条件的市民将在有关媒体和网上公示7天,临沂市房产局将在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完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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