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元旦后开始受理11类人员落户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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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7:47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12月29日讯 (记者 刘洪智 通讯员 商鹏 葛福庆) 济南市政府最近出台的《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规定11类人员可直接落户济南,目前济南市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已明确了办理各类户口的具体程序和手续,凡符合《暂行办法》规定且手续齐全的,将于2006年元旦过后开始受理。 购房、纳税、引进类人员,可直接向购房地或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提出申
济南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开通了咨询电话:济南市公安局:87936626或85082356;历下公安分局:86991253;市中公安分局:85083641;槐荫公安分局:85083258;天桥公安分局:85952781;历城公安分局:88914345;高新开发区公安分局:888712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