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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制度建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7:50 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畜牧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5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这部法律将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由于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缺乏严格的制度,一些珍贵畜禽品种灭绝或者濒临灭绝,有的流失海外。针对这一情况,畜牧法规定,国家建立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制度,对畜禽遗传资源进行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经费
列入财政预算。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以国家为主,鼓励和支持有关单位、个人依法发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事业。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畜禽遗传资源分布状况,制定全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制定并公布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对原产我国的珍贵、稀有、濒危的畜禽遗传资源实行重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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