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假考生将被取消报名或加分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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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7:54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2月29日讯 (记者陈成智 实习生杨婷婷)2006年我省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严格执行省政府颁发的《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和《关于执行<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弄虚作假的考生将被取消报名或加分资格。这是记者今天从省考试局获悉的。 审查者:实行责任制
考生的报名资格和享受政策照顾加分的资格,实行“谁主管、谁审查、谁确认、谁负责”的审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考生资格:公示1个月 所有考生的报名资格和享受政策照顾加分考生的资格、省外就读生中不限报考生的资格均实行公示制。公示时间从4月20日开始,公示期一个月。在公示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受理考生及其他人员的举报。 工作人员:责任追究 对涉及高考移民的违法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也要严肃追究单位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考生作假:取消资格 对于作假考生,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加分资格,同时将其行为记录在考生电子档案的诚信记录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