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贿赂百万元 海南电视台原台长被判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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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8:02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新华社海口12月29日电海南电视台原台长鹿松林因收受贿赂,日前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鹿松林在担任海南电视台副台长、台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人民币72.6万元、港币9.5万元、两万美金、劳力士手表一块(价值5.3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严惩,但鉴于其认罪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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