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考生报名资格均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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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8:14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记者从省考试局了解到,2006年我省多个部门并肩作战,严查考生报名资格。 考生的报名资格和享受政策照顾加分的资格,实行“谁主管、谁审查、谁确认、谁负责”的审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有关部门将确定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审查工作的任务和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
为了更广泛地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所有考生的报名资格和享受政策照顾加分考生的资格、省外就读生中不限报考生的资格均实行公示制。公示时间从4月20日开始,公示期一个月。在公示期间各有关单位安排专人值班,受理考生及其他人员的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