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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认真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发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8:47 河北日报

  省纪委监察厅发出通知 要求认真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发生

  本报讯(通讯员王凤秋记者胡博理)近日,省纪委、监察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抓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落实,防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问题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深入搞好思想教育。要通过多种途径,早打招呼、早敲警钟,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和庸俗作风。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违规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突击花钱,违反规定新设津贴、奖金项目,提高现有津贴、奖金的标准和水平以及以现金或其他任何形式发放新的福利;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严格控制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庆典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深切体察群众疾苦,深入细致地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加倍关心并重点帮助困难企业、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下大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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