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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醉酒开车一律行政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9:00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高寒冰实习生刘慧川)12月29日,沈阳市交警支队加强对5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其中对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者一律予以拘留,超速50%%的一律吊销驾照。同时,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只警告不罚款。

  1.对无证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2.对超速50%%的,一律吊销驾驶证;3.对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一般为一年)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继续驾驶车辆的
,要给予800元罚款,扣留驾驶证,并参加交通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理考);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达到12分的,进行科目一、科目三(理考、路考)考试;4.对驾驶拼装车、报废车上路的,收缴机动车、强制报废,对违法驾驶人处以罚款,并吊销驾驶证;5.对违反交通信号标志(闯红灯)、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

  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警告处罚。具体规定为:对部分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未影响其他车辆安全且当事人主观不故意、一个记分周期内初犯或偶犯的,原则上可以对其书面警告,开具《警告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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