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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超时加班现象普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9:18 宁夏日报

  据新华社电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在报告中说,贯彻实施《劳动法》还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在建筑、轻工、服装、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小型非公有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

  ;报告指出,相当一部分企业违反劳动法规定,要求劳动者超时加班,并且不付加班
工资,特别是一些生产季节性强、突击任务多的企业,劳动者每日工作长达十几个小时。一些企业设备陈旧、作业环境差,劳动者直接受粉尘、噪音、高温甚至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害,工伤事故经常发生,职业病危害严重。一些企业不执行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不少女职工在孕、产、哺乳期被企业解雇或者不发工资。

  报告建议,要加快制订《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修改完善《劳动法》。研究在《刑法》等相关法律中,增加对欠薪逃匿等严重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使《劳动法》真正成为我国广大劳动者的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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