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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液化气门市新年“大体检” 不达标者不得再卖液化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9:27 云南日报

  昨天,记者从昆明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处(以下简称液管处)获悉,从明年1月开始,液管处将对昆明市内的400多家液化气经营门市,依据《昆明市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达标检查。在此次检查中达标的门市,将换发有效期为3年的新的液化气《供应许可证》。

  不达标门市将被取缔

  明年1月起,液管处将依据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昆明市内的400多家液化气经营门市,进行新一轮的达标检查。对于不达标的门市,将被取消经营液化气的资格。今年下半年以来,液管处已对昆明市内的液化气市场进行了专项整顿。检查结果表明,大多数经营门市能守法、诚信经营,但仍有少数门市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其中包括门市经营面积小于《条例》规定的20平方米、管理房摆放气瓶或生火等问题,甚至有少部分经营户为无证经营者提供场所。对这些存在问题的经营户,液管处在检查中要求其整改。对于那些无证经营户,液管处执法人员均依法取缔。到目前为止,共查处50多家液化气无证经营户,其中持过期无效证件的经营户有10家;没有任何证件的“黑户”有40多家。

  购买液化气请到“标准店”

  根据《条例》的规定,目前昆明市内的液化气经营门市都是统一“着装”的“标准店”,即两间总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的门面,瓶库和管理房之间用实体墙隔离,门市名称牌为蓝底白字。目前,昆明市内像这样的“标准店”已有400多家。对这些“标准店”,液管处将从明年1月起,按法定要求进行达标检查,经验收合格同时还持有2005年度许可证,且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安全事故、擅自变更、逾期不改等行为的门市换发新的液化气《供应许可证》,达不到《条例》标准的门市将换不到新证。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液管处提醒用户,不要因为便宜而购买价格低廉、质量没有保障的液化气;购买液化气时,一定要到“标准店”购买。如发现无证经营液化气,可向液管处进行举报,举报电话是4177732、4197218。

  曾沛云(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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