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医疗报销赶快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9:30 天津日报 | |||||||||
□看病后及时送报销凭证 □用人单位及时办申报手续 □单位及时与开户银行联系
本报讯(通讯员曲颖记者张璐实习生张薇)记者昨天获悉,为了不延误参保人员的报销时间,社保中心提醒广大参保人员,看病后及时将报销凭证送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及时到社保分中心办理申报手续并及时与开户银行联系,把报销的医疗费取回,尽快通知参保人员领取。参保人员特别是退休人员要经常与用人单位联系,尽早把医疗费取回。 另外,社保中心提醒广大参保人员,手中如果还有2005年医疗费未报销,请尽快将有关报销凭证送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请在2006年1月15日前到社保分中心办理申报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