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烟花爆竹批发商多了“两个必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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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9:32 石家庄日报 | |||||||||
新华社太原12月29日电(记者王癤坤廖元锦)“两节”将至,和往年不同,山西省的烟花爆竹批发商多了两个“必须”:批发企业要亲自将烟花爆竹送到销售点,专车专送;年后没卖完的烟花爆竹,必须退回批发企业,企业不能拒收。 记者日前从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批发商须使用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专用车辆配送销售烟花爆竹。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要有《从业资格证》,承担
烟花爆竹“卖不完留着明年继续卖”也被禁止。根据规定,临时销售网点卖不完的烟花爆竹产品,批发企业不得“拒收”,回收时不得设置任何不合理的附加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