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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五五”普法有新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0:05 中国西藏新闻网

  张韬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在“五五”普法规划开展期间,西藏将努力实现全区公民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实效上的新突破,实现对特定群体管理教育的制度化、法制化方面的新突破,为维护祖国统一、创建平安西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五五”普法期间,西藏将继续以城镇居民、农牧民、寺庙僧尼为主要对象,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法律进家庭”和“法律进社区”工程。推进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法律服务进家庭工作。建立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制度,为农牧区村“两委”、居委会培训一名兼职法制干部,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骨干和辐射作用。加大法制宣传,让寺庙僧尼学习和掌握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文物保护法、宗教教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以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为重点对象,实现特定群体法制教育的全面规范发展。完善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总体规划,以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为重点,完善和推广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以专业法律教育为重点,着力提高公职人员的执法水平。在青少年群体中培养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积极引导和组织学生参加法制教育主题活动,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此外,我区还将分步制定和组织实施依法治藏、依法治市(地区)、依法治县、依法治乡(镇)规划,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五五”普法期间,我区还将通过建设多个不同园地,构建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一是建设宣传园地,加强农牧区、社区、学校、寺庙等基层单位和公共场所的常规性法制宣传,建立固定的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橱窗;二是建设教育园地,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作用,有针对性地采取课堂教学、法制讲座、法制论坛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式;三是建设舆论园地,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开展各种法制宣传,鼓励和引导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开设法制宣传栏目;四是建设服务园地,整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人才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鼓励和引导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法律志愿者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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