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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部署两节烟花爆竹执法打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0:30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12月29日讯 记者韩乐悟 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鉴于目前烟花爆竹产品存在的各种安全问题较为突出,该局发出《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执法打假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的监督抽查发现,湖南、江西等10个省、市、自治区132家生产企业的138种烟花爆竹产品不合格率高达42.8%。违规使用禁用药物氯酸盐、引火线过短或
过长、安全警示标识不规范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地方小作坊生产的烟花爆竹,无厂名、无厂址、无质量合格证明等“三无”问题比较普遍。

  通知要求在打击烟花爆竹各种形式假冒伪劣违法活动中,要突出质量安全,对于违禁使用氯酸盐的,一经发现,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没收、销毁违禁产品;对于引火线过短、过长的,严禁出厂销售;对于警示标识不规范的,责令立即整改,整改不合格不允许出厂。要严禁“三无”产品,凡发现“黑作坊”、“黑户”,生产“无厂名、无厂址、无质量合格标志”烟花爆竹出厂销售的,立即报告当地政府,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要打假保名优,对于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的,冒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依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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