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电死13岁男孩 家属为索赔停尸98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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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1:23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废弃电杆的电线上居然还有高压电!韶关乐昌市一13岁男孩小罗攀爬电杆时意外触电身亡。其父母、电杆原使用单位、供电所三方对责任争论不休,闹上法庭。日前,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终审落槌:判三方按4∶3∶3担责。由于小罗的父母没得判决就不肯火化,在一审后,法院责令家长立刻将停尸98天的孩子遗体送交殡仪馆火化。 2月23日,家住韶关乐昌市梅花镇的村民罗某之子小罗 13岁 与小伙伴一起到村中中
法院认为,小罗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知道高压电的危险性这一常识,而他却不顾安全擅自爬电杆剪电线,以致触电身亡,对此,其监护人罗某负一定责任。其次,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中铁某处申请销户后,应由供电所拆除,但中铁某处却在未告知供电所的情况下自行拆除变压器,留下了安全隐患。再次,供电所销户后,也未主动履行职责拆除变压器,导致事发。 邬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