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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贼为什么“勾结作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2:25 财富时报

  “为贼服务”。

  这不是某个“贼组织”的服务宗旨,而是一帮警察奉行多年的行为准则。

  成都站的现代版“无间道”

  2005年5月20日,一条惊人的消息得到证实,成都火车站派出所的四、五十名警察,由于与站内小偷勾结谋取 不义之财,被铁路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被查处的警察占了该派出所全部警察总数的三分之一。12月5日,已有张保观等11 名涉案警察,被法院一审以徇私枉法罪分别判处3年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9月至2005年1月间,涉案民警为牟取私利,经共同或分别与他人共谋,利用工作之 便,在明知赖俊成、王平、欧建、吕林富等人系“

宜宾帮”盗窃犯罪人员的情况下,多次将其放入火车站候车厅实施盗窃活动 。他们对盗窃分子按人头收取“班费”,如果有旅客报案,所得财物折款在1000元以上时,还要按比例收取“烤火费”, 由参与作案的警察私分。

  该案的发端极有戏剧性。一位外出武警在成都火车站行李被盗,这位武警当即向一名站内执勤的警察报案。不想这位 警察得知被盗人是一名武警后,为息事宁人,竟顺手掏自家腰包给了武警几百元。此事被有关人员得知后,认为一位正常收入 不高的民警随随便便就掏几百元帮贼“私了”,实在是大方得过分。经有关部门微服调查,终于爆出惊人内幕。另两个版本则 是说京官和一军人被盗,发现民警的反常表现,才最终牵出此案。

  成都火车站派出所属成都铁路公安机关的基层单位,每天面对大批旅客进出,承担的任务相当繁重,在该所当民警是 苦差。但近年来,仍有相当一些人员千方百计走门路,找关系,甚至靠钱财贿赂寻求进入该派出所。如今谜底揭开,原来只是 因为民警知道在该所可以捞取大把不义之财。而长期在成都火车站内行窃的扒手,大都属于一些“成建制团伙”,除了势力较 大的“宜宾帮”外,还包括“仁寿帮”、“遂宁帮”等。他们不仅内部分工明确,甚至进站作案时间段也划分十分严格,向警 察“交费”更是所有帮派的“帮规”。一些当班的执勤警察也“投桃报李”,分兵把守各自地盘,除了收取“保护费”外,遇 到案发,便及时行使保护小偷之责。已经接受审查的一些警察甚至在银行办有专用

信用卡,每月由小偷按时汇钱,有的警察因 此聚敛的家当高达上百万元,而他们的正常月薪不过2000元左右。

  岂能以“低收入”做挡箭牌

  对这起全国关注的“猫鼠同盟”案,竟然也有人为涉案民警叫屈,其中一个理由就是犯案民警的工资过低。

  一名被告的家属曾找记者哭诉:“你们知道之前他得过多少优秀奖状吗?大大小小不下20本吧。既然他们是败类, 那领导为什么还要发给那些奖状呢?铁路警察也是人,一个月就1000块钱的工资,上有老,下有小,每天天不亮就出门, 天不黑不回家,换回来的是什么?”

  成都火车北站派出所的一名负责人,也帮派出所民警算了一下个人薪金收入:车站派出所普通民警正常月薪2000 元左右,每月的工资扣除各种税费,实际发到手里的只有1360元。社会上的少数人,也对犯案民警表达了同情。

  这种算法,将铁路警察算成了目前的低收入阶层,也将“警贼勾结”算成了一个不无辛酸的话题,似乎涉案民警与贼 分赃,连一名曾因勇擒歹徒被授予一等功的警长也趟了“浑水”,都有了值得同情的理由和一定的必然性。

  然而,这个借口真的能够成为警察犯罪的理由吗?按这种算法,成都还有相当多的群体也属低收入阶层,包括教师、 普通

公务员,甚至还有驻地部队的普通军官。但为什么别的领域都没有大面积的“180度转变服务宗旨”现象呢?当有关民 警已坐地分赃数万甚至上百万,已然摆脱了低收入阶层,为何仍不知收敛呢?

  成都火车站的现代版“无间道”,显然还有更深层次的值得深思的内容。

  到底还有多少“警察特区”

  火车站及其周边治安的混乱,并非成都火车站一家,在全国都是一个普遍现象。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长期以来,很 多人将其归咎于车站的流动人员多,治理难度大。这的确是一个现实的原因,但成都火车站一案又给出了出人意料的另一层原 因。

  仅就该案而言,成都铁路公安处距离出事的车站派出所不到50米,在公安处眼皮底下,车站派出所数十名警察和小 偷能够长期勾结作案,不能不令人深思。

  缺乏有效的监督是导致此案的重要因素。成都火车站派出所隶属于铁路公安机关,与属地公安部门只有业务上的协作 关系,没有所属关系,这种体制使得火车站像在属地划出的一块“特区”,处于“高度自治”状态。“我的地盘我做主”,管 理上的封闭性、自守性,令派出所即使近亲繁殖权力、内部安插不合格警员,甚至在所辖区域大肆上演“猫鼠同盟”,外人也 难得其详,只能徒叹奈何。

  警察权有着巨大的裁量余地,作为一种“低能见度”的权力,常常处于上级和公众视野之外,很难为上级、律师、公 众或法院所监控到,甚至被学术界喻为“行政法上的特洛伊木马”。成都火车站警察与小偷“猫鼠同盟”一案就是典型。

  但是,该案到底只是成都火车站的个案,还是在火车站、汽车站这样的特定区域具有一定普遍性?到底还有多少类似 的“警察特区”不为人们所知,并在悄然演绎着“猫鼠同盟”之类的罪恶?

  在即将到来的2006,或许我们需要来一番严肃而细致的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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