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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路还贷为什么要75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2:32 财富时报

  要756年才能还完一条公路的贷款,这恐怕能写入吉尼斯世界纪录。但是,这样离奇的事情却发生得那样自然。

  借钱修路还贷无期

  日前,广东省交通厅等部门联合发出的《公路收费站收费年限公告》显示,在74个收
费站中,预测还贷期超过30 年的收费站有33个,占45%,有6个还款年限超过100年,其中河源江面收费站要756年。也就是说,现有一些贷款 修路所欠的钱、背的债,按目前的收费标准,必须700多年后才能还清,如此长的公路收费还贷年限真堪称空前绝后了!

  广东省的收费公路问题,反映出的绝对不是地区内的个别现象。据悉,广东省是最早推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 地区,这一公路建设模式也早在全国推广开来。因此,公路收费还贷年限过长问题在全国并非广东独有,而这种“让今人欠钱 ,也让子孙背债”的收费公路,在我国并非仅此一条。

  还贷何以遥遥无期

  其一,挪用资金,有钱不还。记者调查发现,有很大一部分收费站有钱也不还贷款。如韶关华溪收费站去年收入46 5万元,但还贷支出为42万元,只占总收入的9%;河源江面收费站去年收入649万元,还贷31万元,只占总收入的5 %。可以看到,这两个收费站还贷年限过长,不是收入来源的问题,而是把收上来的“过路费”,挪用到其它地方了。

  其二,公路养护及收费成本是一本“糊涂账”,“胡支乱花”现象严重。因为用于还贷的钱少了,收费站的可支配资 金就多了。比如,贵阳市贵花公路花溪收费站历年收取的车辆通行费6371.5万元,但养护工程及经营管理费用的支出达 到了4711.8万元,如此高比重的管理成本让人不禁疑窦丛生。再比如,江苏省一些公路收费部门的普通收费员月薪高达 8000元,多的超过万元,且不包括平时的福利。严格讲,这些都属于公路收费“收支两条线”的财经纪律未能被严格执行 的问题。

  其三,盲目规划、超前建设,致使公路资源利用率低,收费站收上来的钱,不足以在规定时间内还清贷款。有报道说 ,广西目前

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157公里。实际上,多个高速公路项目车流量不足,经济效益较低,自治区每年要从其 他渠道筹资近2亿元用于支付银行利息。换言之,一些地方现有的公路运输方式和运输能力,并非不能满足当地经济发展的需 要,而是处于吃不饱的“过剩”状态。

  其四,个人利益驱使下的必然结果。试想,如果尽早还清贷款,公路不再收费,公路收费站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与 收费站相关的人员就可能面临下岗,而如果要756年才能还清贷款,他们无异于捧上了砸不碎的“铁饭碗”。

  加强费用监管是关键

  常言道,“要致富先修路”。公路本属于应由国家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由于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负担问题,国家才 推行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公路建设模式,作为政府投资建设公路的有益补充,它在一定程度上的确促进了交通建设和 经济发展。

  但在这种模式下,公路建设的投资主体是社会大众,所收的费用也是公众所有,用于偿还贷款。而公路收费站只不过 是受公众委托代为收费,对这笔钱是代收代管,如何使用这笔钱,应当由社会大众来决定。没想到,这本来应主要用于还贷的 钱却只有一小部分用于还贷,而所有者对钱的使用失去了决定权。

  国家曾经大力整治过公路乱收费,现在那些公然上路乱收费的现象是减少了,可是披着合法外衣的公路乱收费却有增 无减,不合理的超长还贷期就是一例。那么,应该如何管理好公路收费款呢?关键是要收、管分离,收费站只负责收费,对所 收费用的管理使用可委托能代表社会大众的机构来进行,同时要加强监管,要把费用的使用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对使用情 况引入

审计,如此方可避免一条公路出现756年还贷期这样的怪事。

  我们衷心地希望,一些地方出现的“盲目”超前建设和财经纪律不明,收费站过多、收费过高的现象能够早日结束, 让“还路于民”不再仅仅只是一句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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