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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正式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3:31 首都之窗

  12月29日上午,在北京市通州区举行的市集体土地登记发证仪式上,通州区于家务乡5名村民集体代表心情激动地从市国土资源局领导手中领取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这标志着北京市首批农村集体土地从此具有了法律意义上的“合法身份”,北京市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也由此正式拉开帷幕。

  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这是北京市历史上第一次核发农村集体土
地所有权证书。由于历史原因,北京市集体土地调查登记发证工作曾长期滞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一度处于“空白地带”,虽然也曾在小范围内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等进行过登记发证,但实际状况依然停留在试点阶段。这种管理滞后的局面,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日趋活跃,实际工作中的管理需求越来越强烈。

  为了扭转这一被动局面,按照北京市市长王岐山在《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完成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开展核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办法”的工作部署,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于2005年4月启动了全市除东城区、西城区、宣武区、崇文区外14个区、县的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工作。截止到2005年年底,全市地调工作已完成工作量的75%,面积约11180平方公里。在基本完成全市地籍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又适时启动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和集体建设用地(除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开展核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试点工作”已列入2005年市政府“折子工程”。开展集体土地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将有助于理顺集体土地所有权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程序,确定登记要件,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北京市集体土地确权定界若干意见》,为今后登记发证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据介绍,为使试点工作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既定成果和目标,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选择了不同地籍调查比例尺的3个区——朝阳(1∶500区域)、通州(1∶2000区域)、房山(1∶10000区域)作为首批登记发证工作试点区。通州区于家务乡在完成地籍调查试点的基础上,登记发证试点工作也走在前头,其中5宗权属明晰、程序合法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荣幸地成为全市领取“合法身份证”的首批农村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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