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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通过两个须再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4:27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朱玲实习生张英)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条例》,在禁止时段进行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作业的罚款额度提高至200元~2000元。该法规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即可颁布实施。

  《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昨日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条例禁止在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7时之间及高考、中考期间进行产生
噪声、振动的室内装饰作业。经过常委们审议,在禁止时限内进行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作业的罚款额度,从草案中的100元~1000元提高到200元~2000元。

  常委们审议后认为《西安市档案管理条例(草案)》还不够成熟,《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修正案(草案)》和《西安市私营企业工会条例修正案(草案)》中的一些内容还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因此这几项法规没有在此次常委会议上表决,继续修改完善后,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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