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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观察:假如那140棵树是我砍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5:04 金羊网-羊城晚报

  □拉兹

  十年树木。寸土寸金的大城市,长棵树更不容易。没想到的是,在咱们的市肺白云山上,有人不但敢砍树,而且一砍就是140棵(详见昨天本报报道)。

  山上那一个个树茬子还在流“血”。若它有知,会不会像每一个读者一样在问:他
们为什么敢这么大胆?周围还青葱的“兄弟姐妹”会不会也遭到毒手?

  这起触目惊心的砍树事件,有关部门已介入处理,而且据说“可能罚款金额比较大”。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支持按律严惩,但严惩的目的还在警示,在“杀一儆百”。而这起事件能否起到严惩的效果,笔者并不乐观。

  这不是妄加揣测。看到本地几家媒体关于此事的报道,笔者注意到两个细节。一是某公司是在办理了砍伐手续,但还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去砍伐的;另一个细节,下毒手者是该公司的施工队。相信这家公司不会不知道砍树违法,但这两个细节,是否是这家公司的“匠心”?第一个细节表明,这家公司无论是出于何种利益去砍树,都是想通过造成既成事实的办法去达到目的;第二个细节则可能预示着事情处理的另一种结局:既然是施工队去砍伐,这样一个群体,若追究起来,法律很可能不会惩罚到每一个个体。

  因此,处理会不会仅仅以罚款了事,而这家公司还是用金钱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试想,假如笔者今晚手持斧锯上山砍了140棵树,明天找上门的肯定是“牢狱之灾”,若这家公司的负责人亲自上山刀砍斧劈,结果无疑一样;若一直等待批准,则有可能等来的是不准。如果仅仅是罚款,这家公司的“巧妙”安排,反而成了一种“巧妙”的逃避风险的方式。

  用造成既成事实来达到目的,用集体上阵(比如动用大批民工)的方式逃避法律责任,双管齐下,已经成为某些人和单位获取利益的“捷径”。违法拆迁,处理也处理了,但背后的“主谋”者仍在偷着乐;违章建筑,小的还好说,若是一大片或者一栋高楼,却很难清理拆掉。城市中许多司空见惯的现象,有不少就是通过这个捷径达到目的。

  此次违法砍伐树木的这家公司,想必也是受到“启发”才敢如此胆大妄为。因此,对这类违法行为如何起到惩处的效果,有关部门是需要认真想一想了。至少,罚款的数目可能让这家公司肉痛,让想对树木和市肺动心思者心惊。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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