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贪污受贿17.9万被公诉”追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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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7:02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曾华社贪污受贿案”(本报今年12月7日曾作报道),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了解,曾华社被捕前是政协第九届泉州市委员会委员、政协泉州市鲤城区委员会副主席、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鲤城区统战部”)部长。
检察院指控称,从1998年起,曾华社就利用其担任鲤城区统战部部长、主管关帝庙停车场的便利,收取该场上缴给该部的公共财产私自保管,从中侵吞15.9万元;另外,还利用主管关帝庙的便利,在签批庙慈善赞助拨付过程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万元,应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不明白为何站在法庭上。”刚开始法庭调查,曾华社就抛出这句话。他还一再声称,那些钱是明的不是暗的,是单位、领导、同事众所皆知的。那些钱大都用于分发职工福利和用于公务接待、用于公务交往,“我个人从没有贪污的想法和做法”。 在贪污方面,面对公诉机关证人证言,曾一概以“不是事实”回应,而且还推翻了自己在公安机关的供述。而指控受贿的2万元,曾也只承认其中5000元。曾的辩护律师为其做了无罪的辩护,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特别提出曾华社保管停车款并非其个人行为。 4个多小时的庭审后,法庭宣布择日作出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