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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千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8:12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2月29日讯(记者 殷玉国 通讯员 王兵 李哲)以高息为诱饵,一年内疯狂吸收公众存款一千余万元,罪行败露后几名犯罪嫌疑人随即携款潜逃。天桥警方经过全力侦破,将卢某等四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并被依法逮捕。日前,四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2003年11月3日,天桥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济南恒祥信诺经贸
有限公司非法吸收群众存款。经侦大队展开调查,案情逐渐水落石出:2002年12月,犯罪嫌疑人卢某伙同陈某、赵某、朱某、卞某等人在济南成立了海源百货经营部,以经营百货产品为名,并无实际商品,以180元为一份,至少购买10份,三个月每份支付31元利息,公开向社会非法集资。2003年10月5日,卢某携款500万元潜逃。直至卢某潜逃时,该公司已非法集资一千余万元,受害人达500余人。

  案发后,朱某、陈某投案自首。专案组将卢某、赵某、卞某列为公安部逃犯及时开展网上追逃。2004年2月10日,主犯卢某在办案人员强大的攻势下投案自首。3月16日,犯罪嫌疑人卢某、朱某、陈某被依法逮捕。2004年5月,天桥警方锁定了卞某的行踪和落脚地,并对其亲属讲明了政策,进行了说服教育。6月3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卞某终于迫于压力在其亲属陪同下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05年12月,天桥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近日依法作出判决,四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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