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有了涉外案件审判权高新区法院挂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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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9:04 常州日报 | |||||||||
中苑 顾生庚 常州日报讯 29日,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常州已结束没有涉外案件审判权的历史。省高院院长公丕祥,市委书记范燕青、市委副书记于超、市人大副主任郭兴中、市政协副主席徐峻范、市中级法院院长陆洪
生到场表示祝贺。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常州国家高新开发区成立伊始,为有效保护和促进区内经济健康发展,市中级法院指定常州钟楼区法院管辖常州国家高新开发区各类案件,并着手筹划设立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200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批文同意设立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该院为基层人民法院,其上级法院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丕祥和于超分别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公丕祥首先对常州市和高新区的各级领导以及多年关心支持审判事业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要求常州高新区法院和新北法院的全体干警要以开发区人民法院成立和新北法院审判大楼落成为新起点,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切实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公正、高效地完成审判和执行工作任务,全力维护司法公正,为常州高新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法治常州”、“平安常州”、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于超指出,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成立,必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升高新区的地位和竞争力,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开发建设步伐,确保常州始终处于沿海发达城市“第一方阵”,成为江苏省“两个率先”的排头兵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于超要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为加快推进高新区开发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宏伟率全院法官进行了法官宣誓。仪式后,省高院院长公丕祥和市领导还视察了金坛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