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明年将对人民法庭开展大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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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00:50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廖卫华)最高人民法院消息,最高法明年将对人民法庭开展大检查,重点检查便民措施是否到位。 从明年开始,人民法庭将可以直接受理案件。按照规定,基层法院在人民法庭所在地的乡镇没有设立诉讼费用专用账户的,可由人民法庭代收案件诉讼费用。
最高法副院长黄松有介绍这次大检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检查人民法庭“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落实情况。包括诉讼费用的预收、结算和退费是否方便群众;是否加大了巡回审判的力度;是否增强了便民、利民、为民意识,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落实司法为民。二是检查人民法庭队伍建设情况,包括人民法庭思想建设、业务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情况。三是检查人民法庭的物质装备建设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