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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为考研甘当代孕者(图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03:04 重庆晚报

  

女大学生为考研甘当代孕者(图文)

  代孕网站存在很多隐患

  12月28日、29日,记者与2004年1月创建的、引起社会各界人士极大争议的一家代孕网站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接触。据网站创建者吕先生介绍,该网站做成功的最高费用是12万元
,“提供母体的代孕者是一名为了考研的女大学生。”

  发生性关系受孕公司不干预

  12月28日,记者拨通了该代孕网站上标注的吉林省总代理王小姐的电话。王小姐介绍,它们的代孕者年纪多在32岁以下,身体健康,无遗传疾病基因,也没有吸烟饮酒等不良嗜好。关于如何受孕的问题,王小姐主要是采取人工受精或“试管”的方式,但如果代孕者自愿与客户通过发生性关系受孕,公司一般不会干预。

  交谈中王小姐表示,她做吉林省总代理半年多了,已经促成了两例。通过进一步交谈记者了解到,为得到一个孩子,需求者需要付出的现金至少为8万。

  纯待遇最高一次12万

  12月29日,本报女记者以“应征”代孕志愿者的名义,与该代孕网站的创建者武汉的吕先生取得了联系。记者表示急需一笔钱,并开价20万,吕先生则表示,需要根据记者的条件确定“费用”。据吕介绍,该网站做成功的最高费用是12万元,这是除去生活费、检查费、产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纯待遇”。而孕前工资一般在2000元~3500元之间。

  吕先生同时透露,如果将受精卵植入代孕者体内,也就是只提供母体,这样的不用考虑遗传因素,费用不超过6万元;但是最高的待遇肯定是人工受精,就是代孕者提供卵子,这种情况,对方非常注重遗传,费用也比较高,肯定超过6万元。

  虽然吕先生口口声声称会为代孕者保密,但在记者提出如何参考对费用的定价时,吕先生却把那位12万元代孕成功的女子的照片通过网络发给记者。吕先生说,对方是一个在北京的沈阳女孩,因为要考研需要很多的钱,才成为代孕者。

  代孕已经违反法规

  吉林省一律师介绍,这种代孕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身及其组成部分不能成为商品,也就是连血液都不能成为商品。因此根据这个规定,在这个前提下,代孕协议的表示就是不符合合同法律的,因为,法律上无法确定到底谁是亲生母亲,这样的协议也不受法律保护。

  据了解,2001年2月,卫生部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据新文化报

  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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