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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区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06:13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周婷婷通讯员赵杰昌)昨日记者获悉,沙区已正式划定禁放限放区域。除《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的区域或场所外,另有:石小路→龙泉路→沙中路→沙杨路→渝碚路→天陈路→天星桥立交→天马路围合的城市中心区,西物木材、光能板材、双朝门板材市场,磁器口地区磁正街、磁南街,小龙坎地区后山坡、解放坡、新民坡,下土湾地区及各宗教活动场所100米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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