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抵债房”务必睁大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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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07:03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市民周女士近日在城北买了套房子,价格竟然比平日降了500元,每平方米只卖到5000元。而且卖给她房子的并非开发商,而是一家销售公司。周女士颇为疑惑地向记者打听,这房子到底有没有问题、能不能买?有关人士表示,其实这种房源实质上就是“抵债房”,市民在签订合同时要多加注意。 记者了解到,由于临近年底,不少开发企业的资金都比较紧张,不仅员工福利需要
记者就“抵债房”现象采访了南京房管局产权市场处的有关专家。据了解,目前房地产市场上的此类低价房均为开发商将其抵作现金直接“赠”给建筑公司、销售公司的,而价格上则出现了明显回落。专家表示,他们一旦通过网上发现某楼盘的价格走势出现异常波动,便可以说明有抵债房源售出。不过这位人士也告诉记者,低价房源一般都会通过内部渠道“消化”掉,真正流入市场的并不多,而且市民在房源权属上也要仔细辨别,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马祚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