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在全国率先推出网络警察形象(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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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07:10 深圳商报 | |||||||||
网络警察“警警”形象 (图片来源 扬子晚报) 网络警察“察察”形象 (图片来源 扬子晚报) 本报讯 经过8个月的摸索,从2006年1月1日起,我市在国内首推的网络警察将正式“上路”。网络警察的出现,表明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网上的各种行为同样有网络警察维护“社会秩序”,网站、论坛等都是网络公共场所,网民要注意自己的言行。 卡通形象在网站上“浮动”
据介绍,即日起,广大网民只要访问我市网站、论坛,就会看见这两个卡通警察的浮动图标,他们分别叫“警警”和“察察,是深圳互联网虚拟社会维护秩序的警察,是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的卫士,也是市民上网的好伙伴、好帮手。“警警”的空间域名为http://66110.qzone.qq.com,“察察”的空间域名为http://777110.qzone.qq.com。在前几天举行的深圳市公安局警察开放日活动中,不少市民也注意到了网监分局展位的两个卡通警察的形象,认为这样的形象具有很强的亲和力,普遍表示喜爱。 网络警察的出现提醒广大网民,要树立安全上网、健康上网的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严格约束并规范自己的网上行为,齐手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共同维护和谐的网络秩序。 据新华社消息,截至2005年5月,我国互联网上网人数已达9880万。庞大的网民队伍鱼龙混杂,自1986年我国首例计算机犯罪被发现至今,涉及计算机网络的犯罪无论从犯罪类型还是发案率来看都在逐年大幅度上升。 日前,我市警方在国内互联网率先推出我国第一个网络警察形象,正是适应新形势的挑战而做出的积极应对之策。 网民有疑问,“警察”会耐心解答 深圳网络警察形象还担负着普及和宣传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重任,网民点击网站、论坛上的深圳网络警察“警警”和“察察”浮动图标,他们就会带你到深圳网络警察的网络空间(http://66110.qzone.qq.com;http://777110.qzone.qq.com)。在这个网络空间,网民可以系统地学习有关互联网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时把握关于互联网的各项最新政策,还可以了解到利用互联网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这对提高网民的法制意识和防范能力有很大的帮助。同时,深圳网络警察的形象还可为广大网民答疑解惑,如果网民在上网时遇到网络安全方面的问题,可以在深圳网络警察的网络空间里提交留言,民警会耐心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