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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宋秀岩主持召开第45次省政府常务会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07:11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12月30日,省长宋秀岩主持召开第45次省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对《青海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法(草案)》、《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草案)》、《青海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草案)》、《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指导意见》等议题进行了审议。

  会议指出,实践表明,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已成为建立现代人事制度和深化人事制度
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速人事管理体制法制化进程,保障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规范人事争议仲裁活动,公平、公正、及时、合理地仲裁人事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制定我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法十分必要。会议原则同意《青海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法(草案)》的说明,由省政府法制办、人事厅根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以省政府令颁布执行。

  会议指出,我省是全国五大牧区之一,拥有天然草场5.4亿亩,可利用草原4.7亿亩。草原既是农牧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又是重要的生态保护屏障。1989年,我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制定了《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细则》。《细则》的颁布实施,对贯彻执行《草原法》,加强我省草原的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细则》的许多规定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发展变化。因此,根据新修订的《草原法》,制定实施办法是十分必要的。会议原则同意《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省政府主管领导和主要部门要对(草案)进行认真研究完善后,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指出,目前,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健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水利工程价格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维护水利工程经营者和用水户的合法权益,保障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解决好水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家2000年以来对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和水价改革提出的一系列新的要求,及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制定公布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省发改委会同省水利厅在征求基层价格、水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青海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十分必要。会议原则同意该《办法》的出台。会议要求,水利部门要在保证农民浇地需要、不增加负担的前提下,鼓励农民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

  会议还讨论了《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为配合全省农村牧区综合配套改革,结合我省实际,《指导意见》提出了乡镇行政区划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明确了参照标准和模式,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时间和方法进行了安排部署,强调了需要注意的问题。会议原则同意该《指导意见》由相关部门作进一步修改后,以政府党组名义上报省委。 (记者/叶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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