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务员增加1.1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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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07:34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海口12月30日讯(记者 刘艳)《公务员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新法实施后,除了公务员队伍的管理更加有依有据外, 我省公务员的范围也有较大的拓展。 据介绍,《公务员法》第一个特点是对公务员的范围有了新的界定,即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法》实施后,我省七大机关即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检察院、法院、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
此外,《公务员法》还保留了“参照管理”的形式,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公务员法》另一特点是吸收了十几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当中的一些新经验,包括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职的试用期,还有领导人员的引咎辞职。此外还完善了公务员的分类管理制度,按照性质区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 《公务员法》还建立了职位聘用制,这将有效解决我省公务员队伍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