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昨日发出通知 服务业水电气价全线下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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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08:02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南京市物价局昨日发出通知,对该市水电气价格重新划分类别并确定价格。据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工商业水电气价格实行并轨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06年1月1日起南京市服务业企业水、电、管道煤气、天然气的收费标准将全线下调。 记者了解到,调整后南京的自来水收费标准将取消经营服务业用水价格分类。自来水用水价格分生活用水、机关团体及事业单位用水、工商服务业用水及特种行业用水四类。
据物价部门介绍,此次南京市调整水电气分类及价格,对商业服务业企业的相关收费标准做了大幅下调,是根据政府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战略决策做出的政策性调整。各区(县)自来水、燃气价格分类均要按此次规定执行,确保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价格政策落到实处。(石小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