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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户可申请租房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09:00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王月通讯员吴梅欧阳亮】为解决城市拆迁中生活、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安置问题,两年来,通过配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和招租补贴,出售经济适用房、定向安置房,全市先后有 9400多户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了住房保障政策,改善了住房条件。近日市政府颁布了《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扩大了本市住房保障的覆盖面,保障范围从中心城区拆迁家庭扩大到全市各区县城镇生活、住房“双困”家庭,全市将有 1万多户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从中受益。

  日前,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已组织各区县政府街道办(政府办)、房管、民政等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各区县受理申请的准备工作已就绪。 2006年元旦后,向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工作将在全市展开。

  申请须符合四个条件租房补贴是由符合条件的家庭到住房市场自行选择租赁住房,然后由管理部门按一定标准向其发放租房补贴的保障方式。《办法》中规定,申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二是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补助的优抚对象;三是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 7.5(含)平方米以下;四是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享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且未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用房的。

  地区不同补贴标准有异租房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使用面积 10平方米,符合条件家庭经认定的现住房没有达到补贴面积标准的,按照不同地区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租房补贴标准为: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20元;环城四区和塘沽、汉沽、大港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18元;武清区、宝坻区和静海、宁河、蓟县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15元。申请租房补贴家庭实际发放的补贴额按申请人所租赁房屋的实际月租金确定,申请人所租赁住房的实际租金超过核定租房补贴额的,超出部分由申请家庭自行负担;低于核定租房补贴额的,按实际租金发放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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