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接访时间调整 省每月15日市每月15、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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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09:02 金羊网-新快报 | |||||||||
省公安厅领导:每月15日市公安机关领导:每月15日、25日 新快报讯(记者李国辉通讯员阮杨龚宣)从2006年1月起,广州市公安机关将调整领导接访日接访时间,由原来每月的1日、15日调整为每月的15日、25日,有事求助的群众可在月中、月底向市警方领导反映。另外,广东省公安厅领导接访日的时间也调整为每月15日。
市公安局信访办负责人特别提示,请上访人按照各级公安机关受理信访事项的范围逐级上访。各级公安机关信访部门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正常接待群众来访不变。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