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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措施防范刑讯逼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09:06 检察日报

  据新华社石家庄12月30日电 河北省检察院、省高级法院及公安机关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防范刑讯逼供的指导意见》,重点提出侦查取证应做到取证主体合法、取证手段合法、取证地点合法、证据形式合法。

  将从2006年1月1日试行的《指导意见》特别要求:“检察机关应加强驻所检察监督,尤其对重要案犯、死刑犯的监管、提审、还押情况应进行重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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