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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同意权 台"立法院"明年1月12日行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09:07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12月3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立法院长”王金平昨天表示,经朝野协商后决定,NCC委员同意权,定明年1月12日行使。

  据了解,“立法院”将于一月九日形式交付“科资”和“教育”两委员会审查后,提报一月十二日的“院会”行使同意权。

  此外,“立院”本会期将延长至2006年1月13日止,其中11、12、13日加开“院会”视为一次会,处理“行政院”函请“立院”行使NCC同意权案及其它议案。朝野协商也决议,下会期订于明年2月21日开议,2月6日办理委员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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